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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
510182202000080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民医院微波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01包:成都四维恒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02包:四川长虹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03包:四川信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04包:四川环球府兴科技有限公司 05包: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01包: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目路77号10栋2单元7楼719-720号、5楼508号 02包:绵阳科创区创新中心二期3号楼401号 03包: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兴五路77号 04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3单元10层1006号 05包: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15号3层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01包:1677000元 02包:833200元 03包:636800元 04包:626800元 05包:20577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 01包: 名称:电子鼻咽喉镜 品牌(如有):上海澳华光电内窥镜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VRL-Q30/VME-2800/LLS-2800 数量:1台 单价:348000元 02包: 名称:无创血液动力学监测系统 品牌(如有):深圳市麦德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BioZ-2011-101 数量:1台 单价:298000元 03包: 名称: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 品牌(如有):成都邦研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CD-BYS-120L 数量:2套 单价:248900元 04包: 名称:手持双目视力筛查仪 品牌(如有):伟伦医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VS100 数量:1台 单价:189800元 05包: 名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品牌(如有):武汉搏激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VELAS30B 数量:1套 单价:339800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马步荣 成员:朱明华、戴玉芬、罗永虹、简守勇(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包:22447元;2包:12498元; 3包:9552元; 4包:9402元;5包:26634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A032099 其他医疗设备 监督管理办公室: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 计划号: (2020)0475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金彭西路17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28-8623978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1311188151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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