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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
5101062020000768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01:重庆中联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01: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礼环北路7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01: 5998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 01包: 名称: 医院标准服务平台开发服务 服务范围: 系统核心功能为病案首页智能质控,为病案首页质控排查工作提供帮助,达到填报数据能正确反映本院实际、辅助各项基于病案首页的统计需求,具体应包括如下功能:需符合《病案首页信息学》以及ICD等教科书和标准中关于主要诊断、其他诊断、手术及操作等项目的相关要求。需满足《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填写规范(2016版)》中的相关要求。纠错规则可支持定制化设置。可支持编码纠错后的在线编辑,在线编辑时,支持相关临床名称疾病名称及编码。 服务要求: 系统应提供一系列安全保障和解决方案,至少应包含身份认证、权限控制、内容加密、网闸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和解决方案。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服务标准: 医院标准服务平台软件在技术架构上,要求应具备①独立的电子病历共享文档库;②独立的临床信息数据库;③应实现患者视图功能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组长:冯强 成员:黄敏、彭哲、李跃敏、郭晓川(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1包: 以各包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1包:51491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 C020601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监督管理办公室:金牛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705415; 采购计划号: JCSJWW202029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供应商信用融资:(成华区项目必须填写)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长月路1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893800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3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先生 | ||
电话: | 18502896480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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