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001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01包:成都同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02包:成都毅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03包:成都易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01包: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一段288号5栋4号; 02包: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7层728号; 03包: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1栋5层3号、4号。
    中标(成交)金额 21702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01包: 名称:采购表演艺术类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 服务范围:四川省成都市。 服务要求:按照表演艺术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服务标准:将表演艺术类的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 02包: 名称:采购技艺美术类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 服务范围:四川省成都市。 服务要求:按照技艺美术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服务标准:将技艺美术类的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 03包: 名称:采购传统医药类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 服务范围:四川省成都市。 服务要求:按照传统医药类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操作指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服务标准:将传统医药类的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与自身掌握的精湛技艺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组长:朱莹,成员:蓝英、任军、郝明 、(采购人代表)任洪伟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1包:14775元,02包:11943元;03包:58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0)3916号。 2、采购品目名称:C200399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民丰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8-61885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女士
    电话: 1311188171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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