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设备租赁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2

  • 附件
  • 一、项目编号
        510101202100408
    二、项目名称
        成都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1:四川美德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包2:四川美德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包3:四川省亿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包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包5:湖南圣维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1: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09号4栋1-3楼102号 包2: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09号4栋1-3楼102号 包3: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新1号江申大厦5层 包4: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 包5: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680号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楼5楼
        中标(成交)金额 包1:投标总价:1000.00元;包2:投标总价:1000.00元;包3:投标总价:1000.00元;包4:投标总价:1000.00元;包5:投标总价:1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1:1.名称:核酸检测系统租赁服务 服务时间: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成都市血液中心 服务要求: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试剂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货物按采购数量执行,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交货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分批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15日内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付款。 服务标准:1.提供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中标后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当地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应用支持工程师。 2.试剂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退换(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并保证试剂连续性而不影响中心检验工作;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包2:1.名称:核酸检测系统租赁服务 服务时间: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成都市血液中心 服务要求: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试剂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货物按采购数量执行,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交货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分批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15日内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付款。 服务标准:1.提供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中标后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当地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应用支持工程师。 2.试剂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退换(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并保证试剂连续性而不影响中心检验工作;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包3:1.名称:核酸检测系统租赁服务 服务时间: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成都市血液中心 服务要求: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试剂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货物按采购数量执行,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交货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分批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15日内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付款。 服务标准:1.提供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中标后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当地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应用支持工程师。 2.试剂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退换(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并保证试剂连续性而不影响中心检验工作;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包4:1.名称:核酸检测系统租赁服务 服务时间: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成都市血液中心 服务要求: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试剂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货物按采购数量执行,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交货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分批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15日内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付款。 服务标准:1.提供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中标后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当地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应用支持工程师。 2.试剂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退换(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并保证试剂连续性而不影响中心检验工作;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包5:1.名称:核酸检测系统租赁服务 服务时间: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服务范围:成都市血液中心 服务要求:1.交货期及地点 1.1 交货期:试剂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货物按采购数量执行,租赁服务履行期限为一年,具体租赁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2 交货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 2.付款方法和条件: 分批送货,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15日内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付款。 服务标准:1.提供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中标后设置售后服务机构,且当地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应用支持工程师。 2.试剂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退换(费用包含在总价中),并保证试剂连续性而不影响中心检验工作;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时,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义,高善芬,雷勇,郝津,谢刚玉,刘胡敏,王欢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2021)1334号。 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服务费金额:75元,各包服务费分别为:01包:15元;02包:15元;03包:15元;04包:15元;05包:15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成财采发〔2020〕20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血液中心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玉洁东街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褚老师、钟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8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028195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女士
        电话: 13028195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关键词: 成都市血液中心核酸检测试剂及设备租赁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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